有过事实婚姻有个女儿,双方感受破裂,分开一年多,想要结束需要通过法力途径吗?
没结婚证就不用。
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
律不保护非法婚姻,所以你们之间不受法律约束,协议分手即可!如果是有财产或抚养纠纷,这就需要上法院解决
这是稳妥的解决方法!
不能双方协议介决的就必须上法院!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双方协商,如不满意法院上诉
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委托律师办理
分居三年是不是就算事实婚姻破裂?是不是可以直接上诉法院离婚,不需要对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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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关百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度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二) (三)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所以不管分居多久离婚的话也只能是协议或者诉讼,只不过分居两年后再容起诉,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
只有1994年2月1日前同居,且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才算事实婚姻,这之后的只是同居,不是婚姻关系。
对于事实婚姻,要先去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后,才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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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2017年事实婚姻现在受法律保护吗?
事实婚姻 必须要到法院起诉 解除夫妻关系 要是不解除 再婚的话 原来一方可以起诉重婚
2010年新出台的《婚姻法》在实施时,已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说法,事实婚姻已被同居关系所代替,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属于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一方提出离婚的,法院着重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的,需要补办结婚登记。
调解不能和好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未经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而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重婚犯罪。
人民法院如何认定事实婚姻效力,事实婚姻能自行解除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这个主要是对事实婚姻的认定。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首先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只要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即可认定为事实婚姻,这一规定较之上述1989年的司法解释中必须双方同居时即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规定显然放宽了对认定事实婚姻的条件。
其次,补办结婚登记是同居关系合法化的必要条件,其效力追溯至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
如果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其关系为同居关系,不视为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事实婚姻怎么解除
(1)先要确定是否真的是事实婚姻。
如果在94年2月1日以前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才构成事实婚姻,否则只是同居关系。
(2)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3)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
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但不会有精神补偿。
事实婚姻已形成,后来双方感情破裂,女方06离家出走,男方08年因病去世,其间女方亦未回来,现在女方是...
啥叫事实婚姻已成立除非他们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项的情况,否则还是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事实婚姻可以继承男方的遗产。
同居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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