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求意见稿中,就有同性婚姻写入民法典的提议,这应该我国有史以来第一次在法律层面上,有人提及同性婚姻的事。
有人提及,就应该有回应,问法网上评论上来看,几乎所有的参与者都是支持同性婚姻的,这个也很好理解的,一个是参加评论的多数是年轻人,在这方面,年轻人更加开明,不会拘束在框框内;另一方面,不可否认,我国毕竟存在隐性的同性婚姻,存在就要考虑它存在的偶然性和必然性。
虽然评论偏向于把同性婚姻写入民法典,但从现实层面来看,还是很渺茫的事,因为它现在挑战的是传统情感底线。
01现在来说,男欢女爱仍旧是婚姻的前提条件。
晋朝的陆机在《塘上行》上写就“男欢智倾愚,女爱衰避妍”这句话时,本来是暗讽男欢女爱的,但在冯梦龙在《警世通言》用上这个词后,它就成了描述男女之间浓情蜜意最露骨的言词了。
而从古至今,我国依旧延续了这种观念,爱情是产生在异性之间的,所以才有了“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经典诗句,秦观在《鹊桥仙》中写这句诗时,根本没有想到会有同性婚姻的出现。
我国是历来讲求文化底蕴的,它不仅表现在传统文化上,也表现在传统情感上。
我们可以挑战学术权威,那是我们追求真理的勇气,但几乎没有人敢于挑战传统情感,因为国人是最注重情感的,一旦受到挑战,可能就淹没在情感的唾沫星子里。
02结婚生子,还是现在婚姻的最终目的。
虽然现在出现了,单人家庭和丁克家庭,但这在我国来说,还是极少数,也并不为大众所认可,更不为父母所认可。
因为从传统情感来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还在影响着家庭观念。
放眼望去,那些不准备要孩子的年轻人,正在遭受着双方父母的逼迫。
如果不要孩子,就会成为双方父母最大的心病。
在这种观念下,同性婚姻的生存还是受到了父母的摒弃的,也不被世人看好的。
总起来说,同性婚姻写入民法典还是微乎其微的,传统观念,传统情感都在极大地阻碍着把它写入法典的进程。
但,我国并没有明文规定同性婚姻违法,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同性婚姻只能是隐性的,不能堂而皇之地摆在众人面前。
我们可能无法理解这种婚姻,但它的存在还是有它存在的土壤的,就像很多网友的评论一样,我们要抱着开明的态度,不能用过分世俗的眼光看待它。
同性婚姻是否最终能写入民法典,要时代的走向,观念的走向,情感的走向,这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毕竟在很多国家,同性婚姻已经合法化,要相信一切存在都有其存在的道理,不能硬性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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