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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矛盾解决成功案例(老人状告三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

admin 分离小三 2021-11-21 18:45:58 273 0 张婆婆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实习生 张照

通讯员 董星星

家住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的张婆婆将三个子女告上了法庭,要求三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经法官调查了解得知,张婆婆的三个孩子各有各的难处。承办法官分别给张婆婆三个孩子做工作,最终,结合三个子女经济状况,长女和小儿子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二女儿每月支付2000元赡养费。

今年64岁张婆婆育有一子二女,2006年,张婆婆的老伴王爹爹因中风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张婆婆自身又患有癌症,常年吃药打针,两位老人不仅丧失了劳动能力,家庭费用开销也大。除了两个女儿偶尔给付的医疗费和生活费,家庭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经济非常困难。今年6月,张婆婆通过司法援助将三个子女告上了武汉市新洲区法院仓埠人民法庭。

该案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初步分析,认为此案是一起家事纠纷,案情虽然简单,但若硬性判决,很有可能案结但事不了。只有化解矛盾,挽回亲情,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考虑到最近疫情原因,且张老太的三个子女又在外地务工,承办法官在调解前,通过电话、微信,多次与张老太的子女联系,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沟通,两个女儿均表示自己一定会尽能力赡养父母。

在沟通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张婆婆的小儿子王某此前和母亲发生了矛盾,加上结婚以后生活压力大,经济状况十分紧张。经过承办法官耐心释法,王某表示愿意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在与张婆婆的三个子女达成基本调解意向后,考虑到两位老人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承办法官便联系老人所在的村委会,决定在村委会调解此案。

8月2日上午,在新洲区仓埠街某村村委会会议室里,张婆婆满腹委屈。她想控诉自己的儿子,称她为了给儿子买婚房,和老伴拿出了全部积蓄30多万元,现在老无所依,他们希望儿子能更多地承担赡养义务。得知了张婆婆的委屈,承办法官将王某的近况以及顾虑告知了老人,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和释法下,张婆婆态度有所缓和。

最后,承办法官结合两位老人及其三位子女的经济状况和个人意愿,促使四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长女和小儿子王某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次女每月支付赡养费2000元。张婆婆对调解结果很满意,当庭签下了调解笔录。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了张婆婆,表示会帮助老人督促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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