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夫妻双方本是人身关系中最为亲密的关系之一,但当情感走到尽头,双方选择离婚时,彼此之间的财产分割将是双方最为挂心的一点,有幸在离婚时分割妥当自是幸运,但如果离婚后因各种原因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后悔,那么离婚后应该怎么重新分割财产,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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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应该怎么重新分割财产,怎么规定的?
福建佐德律师事务所何宏财律师解答:
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分割。
《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福建佐德律师事务所何宏财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后反悔的,诉讼时效自离婚起一年;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离婚后被发现的,诉讼时效自发现该类情况起两年;离婚后,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的,没有特别规定诉讼时效,应按物权保护的最长时效自离婚起二十年。
由于财产的多样性,实务中隐匿、转移等手段也是千变万化的,离婚时常有一方对于另一方在婚姻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并不十分清楚,导致利益受损。
普通人合法取得相关财产证据的途径较少,因此,一旦发现财产线索,应及时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并搜集、固定证据,进而追回离婚时应取得的财产。
何宏财律师,现为福建佐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曾经办过大量复杂的刑事,民商事案件,并取得良好效果。
本律师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离婚诉讼、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理赔及合同类纠纷案件,秉承佐法明德,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谋取最大化的利益,欢迎社会朋友咨询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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