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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中你和对方有什么权利义务?

admin 情感咨询 2021-12-13 06:48:58 239 0 李金铭

爱情中你和对方有什么权利义务?

爱情中你和对方有什么权利义务?

如果是爱情的话,还没有结婚,没有所谓的法律义务,你能够明白吗?只是情侣关系而已,还产生不了法律效应

问个爱情公寓的事情

电视剧《爱情公寓》策划伊始,剧组为打造长期品牌,确保原版人马定制多季《爱情公寓》系列剧及电影续集,由《爱情公寓》制作公司——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主体与剧中女主角——李金铭签订为期三年的独家演艺经纪合约。
(合约期为2008年6月—2011年6月)。
李金铭于2008年6月13日签约后,《爱情公寓》剧组为李金铭饰演的“陈美嘉”订制了最贴身的人物设定和剧本。
李金铭于2008年7月与《爱情公寓》摄剧组签演员聘用合同,明确承诺将配合出席各类《爱情公寓》宣传活动,包括新闻发布会,首映,献映等。
2009年初,(《爱情公寓》关机后)李金铭经纪公司——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派李金铭以嘉宾主持身份参加安徽卫视综艺节目《周日我最大》节目的录制工作,以增加演艺机会,锻炼演艺水平,并提高曝光率。
2009年5月下旬《爱情公寓》确认播出。
剧组为进一步提升李金铭的人气,邀请其演唱《爱情公寓》主题曲《我的未来式》。
同时策划了大量与主演相关的电视剧宣传和新闻发布活动。
2009年6月上旬,李金铭通过书面形式突然向其经纪公司——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表示,将单方面不再履行经纪代理合约。
随后李金铭即火速擅自签约负责制作《周日我最大》的安徽某制作公司并担任长期主持,并公然拒绝参加一切《爱情公寓》后期一切媒体宣传工作,同时也拒绝演唱《爱》剧主题歌——《我的未来式》以及后续其他任何演艺工作。
(包括《爱情公寓第二季》) 此后,剧组及经纪公司曾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尝试联系李金铭,要求其信守承诺,履行合同中的配合宣传义务,均遭到拒绝。
另外,目前,李金铭已将常驻地从上海改为安徽合肥。
目前,《爱情公寓》摄制组及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将李金铭严重违约一事委托上海徐晓青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法律诉讼事宜。
并保留一切进一步追究李金铭个人及相关机构违约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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