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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情好听的主题名

admin 情感咨询 2021-12-13 07:16:12 348 0 沈冰什么是爱情

关于爱情好听的主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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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冰
  沈冰这个形象应该是绝大多数男性心中的梦中情人,她好得似乎并不真实。
编剧、导演(其实都是陈思成)在创作这一人物时,作为一个男性,必然会有理想化的成分融入其中。
沈冰美丽、温柔、贤惠、不拜金、知足常乐……一切中国传统妇女的优良美德集于一身。


  这个人物被安置在一个富有传奇性的家庭环境中成长,云南、知情、痴情母亲……一切富有理想性的特质被安放在同一个人身上。
她对疯子从抵抗到慢慢接受,关节点并不是疯子追到云南、为其挨打,而是那一晚沈冰要献身于疯子而被疯子拒绝。
显然,“性”这一富有意味的话题又再次充当了剧情转变的先锋。


  或许,这个人物的设置并非起到“探讨社会问题”的作用,而是以男性作为“第一性”的立场,塑造其心中“第二性”——无论社会认同或个人认同都极具理想性的形象。

  程峰
  程锋之所以叫疯子,因为他一开始的轻浮、冲动,没有人知道他会做出什么样的事;也因为他有钱,所以他疯狂的程度是吴狄和石小猛无法想象到的。
他疯起来像脱缰的野马,他会召集各色的女子萦绕在他身边为她起舞,他还会幼稚无聊到去挑动卢蔓佳的神经,他懂得察言观色,征服各色各样的女子,他就像一个在考试中得了高分的孩子,他把这些当做得高分的武器拿出来炫耀,殊不知别人不需要武器就能得到高分。
他对沈冰一见钟情,那些所谓武器统统失效,因为他突然发现,石小猛即使没有那些武器都能博得红颜一笑。
疯子开始陷入了什么是爱情的思考当中。
见面跟一白痴似的,惶惶恐恐的;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敢做,见面之前一肚子话,一见面一句话说不出来,一想到就心慌,心跳得还不规律,见面总觉得呼吸气儿不够,茶不思饭不想,吃什么东西都如同嚼蜡;跟琼瑶小说似的,手托腮帮子,在窗前想她的样子。
这就是疯子遇到沈冰后的模样。
他发狂地爱上了沈冰。
他深知朋友妻不可欺的道理,但那种不受控制的牵引力让他拼命的讨好沈冰。
他有私心的给沈冰介绍工作,整天为了见沈冰一面偷偷摸摸的监视她的一举一动;他不怕辛苦地坐长途火车,去自己从未蒙面过的城市,只为随时随刻陪着心上人;他不顾钱包被盗,他一刻都等不了,那种为爱变成热锅上蚂蚁的焦灼感以前从未体验过。
在云南的日子,是他此生过的最纯粹的日子。
他发现钱可以买那些灯红酒绿,也可以换取一个失学儿童的整个学期。
投身于那样有意义的生活,他才发自内心的觉得自己和沈冰更靠近了一些。
在这个过程中,他吃了不少的苦头,也见识到那种三月不知肉味的情境,他开始学习脚踏实地地生存,适应那种波澜不惊毫无变化的生活,爱情的滋味让他忘却了这些都是以往他难以忍受的地方。
沈冰带给他的冲击足以让他脱胎换骨重新活过。
一个人动情,一个人平静,一个人付出,一个人任性,耐得住寂寞,就能守得住云开见月明。
沈冰终究被他感化,浪子回头,一无所有后,快乐才是最简单的事。


  林夏是疯子除了沈冰外唯一带去见自己母亲的女孩,这个女孩在他心中的地位,可想而知。
可偏偏和爱情较上劲的时候,剩下的便是撕扯后的一地留殇。
疯子对林夏是仁慈的又是残忍的。
记得这剧一开始的时候就有人问疯子为什么不选择林夏,疯子说,林夏太好。
我把这句话理解为他不忍心伤害林夏。
但这就是人类无法控制的劣根性的表露,表面刻意的不忍伤害造成的则是更多有意无意的伤害。
疯子不是不懂林夏,而是他太清楚自己要什么,他认定了沈冰,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让他变成了一个不懂风情的男人。
疯子对林夏的举动无能为力,他不接受也不逃避,他认为太决断会让自己失去这个好朋友,只有彻底地纵容自己无所谓的态度早晚会让林夏放手。
只是林夏,比他想象的强大。
这个女孩执着的疯狂让疯子看到了恋爱中自己的模样。
疯子在母亲的墓前对林夏说,你是个好女孩,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娶你做我的妻子。
我相信,那样认真的疯子说出那样认真的话即使那么让人绝望,那样的话甚至有些不切实际但也足以让林夏感动。


  疯子是一个很够哥们的人,套用士兵突击袁朗形容吴哲的话来说就是,他能和吴狄、石小猛这样的人交朋友,就不会让他毁于很容易产生的优越感。
的确,疯子没有因为自己是富二代而对自己的朋友冷眼相望,更多的是施与援手。
石头的记事簿就是疯子的光荣榜。
特别想知道,疯子给石头父亲留钱的事,石头知道了以后会有怎样的反应。
疯子倘若是要和石头产生竞争关系,他一开始就有能力剥夺石头的参赛权利。
这就是富二代和凤凰男永远无法逾越的一道鸿沟,始终因为生长环境不同,无法换位设身处地思考对方面临的一切。
直至他的生活和石小猛换位后,良好的家庭的素养仍能让他把握最值得拥有的部分,这也是石小猛始终无法参透的。


  成长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理解和宽容。
丧母之痛在疯子年幼时便成为他最大的阴影。
他处处和老程作对的叛逆是故意而为之的报复。
他聪明,却不肯接管老程的事业。
他天不怕地不怕,因为不管怎样,他打心底敬畏着老程,即使天塌下来也有老程顶着,所以他大可以兴风作浪为所欲为。
青春的流逝伴随最大的改变是父母的韶华不再。
老程因病倒下,公司被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却仍不惜冒险为疯子留下了最大一笔生活费。
此刻疯子才意识到无论自己如何追逐爱情、友情,伴随在身边最稳如泰山的始终是带有血缘关系的那份亲情。
最感动于疯子为老程系鞋带一幕,那一句爸直触人心最柔软的地方。
程锋的蜕变就是一出青春的成长史。
从他身上,可以延展出爱情、亲情、友情的变化和考验,在选择与被选择中,感受社会和人性带给他的震撼教育。

  石小猛
  石小猛身上有所有凤凰男的特质:聪明刻苦勤俭节约,同时也有凤凰男身上的通病:自私自卑自负。


  我一直没有讨厌他到彻骨,当然不是因为他在面包和爱情里选择了面包,而是在一年后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有了全新的生活。
反观现实生活中,有很多选择爱情的人,娶了孔雀女,亲疏一算家长里短斤斤计较,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
更有甚者,变成了女人的俘虏,吃女人的用女人的,摈弃了所有的自尊自爱,成为四肢健全的废人一个。
石小猛的悲剧不能全怪罪于他,几次刺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一次来源于包租婆,一个文化底子不高张口就是粗话的包租婆都能对他这样的大学生指指点点,因为区区几千块钱,他都无法抬起头来。
他无法用自己的学识与这样毫不讲理的对象抗衡,即使地位卑微,但仍能踩在他的头上大呼小喝。
第二次来源于出租车司机,一个社会底层工作者。
每个月靠奔波算计日子的人都能对他这样有正当工作的人嗤之以鼻,因为区区几十块钱,他不是没有钱,只是穷到拮据的时候无人诉说。
他不甘心。
第三次来源于售楼小姐。
如果没记错,这位售楼处的小姐打了不下三次电话催促他缴交房款首付,那种催促一次比一次猛烈,deadline在他心中变成了世界末日。
他的钱不够,胡荣强没有给他兑现承诺。
他也再没脸向朋友借,写满借据的记事薄像一个修补了多次的烂碗拿不出手。
售楼小姐是读过书的人,“真的很抱歉”这句话刺进他的耳朵里,似乎比那些恶言更让人绝望。
抱歉能给他首付吗,不能;抱歉能换来理解吗,不能。
有文化的人,面对交易和竞争的时候都明白弱肉强食的道理。
38平米的房子是香饽饽,有了新的竞争者,抱歉小姐不再围着他转,交不起这个结果直接给他判了死刑。
没有人会管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什么,就像没有人会管他是为了搭救一个小孩才遗失了重要的计划书。
没有人会问也没有人会谅解。
他第一次明白善良和忍耐仿佛只是锦上添花或者可有可无的东西。

  第四次来源于胡荣强和娜娜的对话。
他终于明白,即使卖命赶千万份计划书让客户满意也无法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
这个老板,有自己心里的小九九。
这个老板想放长线钓大鱼,这个老板钳住他的命脉,不是因为他多有才华而是因为他的朋友家底殷实。
多么可笑但又顺理成章的理由让无法逃避。
此时此刻,火急火燎无论他实施任何方法都要那救命钱。
没了它,不仅连积攒了三年的钱也搭进去,似乎再也寻找不到更好的房源了。
他不能放弃。


  沈冰提醒他,一旦有了利益的渗透,朋友的关系就不那么纯粹了。
这个女人说服了他,直到他踏入办公室后还是如此坚决。
他曾经一度离简单和幸福那么近,也许三个月后疯子父亲的危机降临,他会成为大德的一员,短时间内他可以重新买一套属于他自己的小窝。
然而,他等不了,面对哗啦啦钞票声的诱惑,他犹豫了,这似乎是长这么大以来看到最多的钞票,钱的铜臭味儿散发浓烈却带幽香。
他咬着自己的手指在做最后的挣扎,放弃这些,他一无所有,重新开始的日子预见不到的未来;得到这些,房子到手,额外的零花钱可以让他享受工作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选择不难,只是挑着眼前的却无法估量蝴蝶效应带来的巨大变化。
他在那些以后再也不会见到的陌生人面前显摆着自己的身价,他买了昂贵的戒指,他吃了昂贵的午餐,他格格不入晃动着酒杯带着天上掉馅饼的笑容向全世界昭示,他开始昂起头生活了,打心底的呐喊:包租婆的士司机抱歉小姐,你们看到没有?你们看清楚没有。
在我看来,这还算不上虚荣心的作祟,这是压抑已久憋屈的释放,这是接二连三想向那些只看结果不看过程人最好的证明,他也可以过有钱人的生活。
只是他从来没想过,谁在意?

  如果说以这样方式拿走八万块钱是天经地义的事,那么无意得知程锋对沈冰有意,同时程锋在篮球场上要他放弃沈冰就是他彻底改变的导火索。
石头一定觉得很荒谬,为什么疯子什么都有还要和他抢。
他明明清楚这是他唯一不能被带走的东西。
他开始一意孤行的把在自己和疯子陷入设置好的竞争状态中,潜移默化的对比着。
他从没有想过这是疯子的情不自禁,只是觉得他恬不知耻的剥夺近乎残忍。
连这么多年的朋友都要在伤口撒盐,他彻底愤怒了。
他接受老程的交易,过程中又一次出现了咬手指的情况,他仍旧在徘徊,结果尽管痛彻心扉但也速战速决,那些认定的不公平让他变得麻木冷酷。
他要和时间赛跑,幻觉里的疯子在向他挑战,他已经落后太多了。
他要用跑的速度追上他们,追上以后他将以光鲜的身份光明正大的赢走沈冰。
他已经规划好时间和人生,只是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正是变化这件事。


  他有野心,他对前公司的报复尽显他的能力和手段;诚然,交易换来的职位换不来信任。
那种摇摇欲坠不安的感觉更加严重,他就像一个傀儡,突然用了贵重物品做抵押换来的还是无法施展拳脚的空间。
天平仍是倾斜的,他又被欺骗了。
这回他忍了,因为除了眼前可以抓住的这根稻草,他别无选择。
他没有想到朋友,他在逃避,因为如今不堪的生活仿佛在那个竞争状态里的倒退,他更加没有脸面站在他们面前。
他一个人舔舐伤口,去小房子,去老地方。
他遇到同样借酒浇愁的林夏,旁敲侧击得知疯子疯狂追求沈冰的真相,即使他知道这是肯定的,但心里仍保留一丝侥幸,直到别人的证实。
他毫无缚鸡之力地站在那里,什么都挽回不了。
喝酒的时候他没想过要对林夏做什么,包括到了酒店,他也没有非分之想,这个姑娘是他朋友,他发自心底的觉得她和自己一样可怜。
但他和她不同,她得不到疯子的爱是疯子不爱她,而自己和沈冰两情相悦却变成了如今的样子。
如果这场竞争是不公平的话,那场突如其来的交易正是造成他郁郁不欢一无所有的罪魁祸首。
他撰紧拳头,他要报复,他要疯子也得不到爱,于是他和林夏有了那一晚。
即使加上酒精的作用,他的思绪仍是清醒的,于是他主导了那一切。
只是在意料外的是林夏居然还为疯子保留着最珍贵的东西。
他害怕了,他不知所措。
但是出于本能的责任心和良知,他想弥补,哪怕微不足道。


  直到沈冰结婚,他开始意识到即使他努力的奔跑仍跟不上变化的速度,他歇斯底里终于想要回到过去。
那天是他的生日,满地的花瓣并不是在迎接他。
他说丫头,这婚别轻易结,想清楚自己爱谁。
一样珍惜的东西快要丢掉的时候才体现她对于自己的重要性。
的确,就算他单方面的不爱了,放弃了,他还固执着认为对方还在坚持。
石小猛,他付出的感情永远都是自以为是。
他去了,他用最微弱的讯号通知沈冰,你可以回来,我等你。
在这一点上,我个人还是有点欣慰的。
不管他是否值得去爱,他还会把那枚戒指戴在他的小拇指上,祭奠死去的爱情。
他的火苗再绝望都不会熄灭。
后来,他换了好房子做了一桌好菜招呼吴狄和肥四,那种带有自我嘲讽意味的炫耀反而让我心酸。
生活越好越幸福,越能够提醒他,失去了什么。
他失去的东西在他心里,变得越来越重。
他认为,也许这些朋友,天生就是嫌富爱贫的,天生就是拿他做标杆凸显自己的优越感。
他变得更加孤独,更加沉迷灯红酒绿,欲壑难填,越过自己的道德底线,开始利用别人的信任和感情挑起事端,越发着魔于攻心计,直到丧失了所有曾经闪现过的良知沦为用金钱收买人心破坏别人感情的卑鄙小人。


  之所以把这么长的篇幅留给石小猛,是因为在我看来,起初他并不坏,他有自己的傲骨和坚持,他只是在不断迷失了自己,在象牙塔里塑造的朋友关系到社会上变成了拉大贫富等级的风向标。
他应该保持良好的心态,但环境的逼迫导致他变得不可理喻。
挣扎和腐化的过程中,偶尔咋现的善良和责任心并没用带他回头,面子问题让他变得更加自负。
他始终在埋怨别人的过错,却没有将朋友当成镜子发现自己的问题。
其实他只是不愿意向朋友承认物质对于他的吸引力大过对精神的追求。
欲求不满后即使空虚了,甚至有些后悔,但绝不能回头的意念支配着他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往前奔跑。
这场他营造出来的竞赛,他是胜利者,他一个人跑的老远,吴狄在身后,疯子在倒退,可他们并不着急于现状,因为他们知道,只要一直朝着跑道的尽头跑,无论时间多久,他们都能坚持等到自己冲向终点的那刻。
唯独只有石小猛偏离了跑道。
这是他的悲哀。
速度不是问题,方向才是关键。
在他迷乱的一年里,他一直执着于最重要东西沈冰被抢走这个事实,但一句话又将他从梦中惊醒:买的走的东西早晚留不下,买不走的东西谁也拿不走。
他忘了自己来时的路,忘记了在云南老家等待他的父亲,就这么陷入璀璨虚空的碎梦,沉入乱欲冰封的深谷。
沧桑后,等待他的是牢狱之灾。
是重生,还是继续毁灭,等待他的将是又一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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