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丈夫家暴起诉离婚 温情调解双方和好如初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诉前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妻子刘某不堪丈夫李某家庭暴力诉至法院,法官通过温情调解,挽回了一段面临破裂的婚姻,拯救了一个家庭,使双方当事人再度牵手。
李某和刘某于1991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一年多后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并生育两个子女。婚后刘某发现李某存在家暴倾向,为了孩子的成长,刘某一直隐忍,并苦心规劝。李某也深深认识自己的错误,写了保证书以后不再有家暴行为。然今年3月份,刘某在公共场合参加了广场舞的娱乐活动,李某因嫉妒一时冲动又殴打了刘某,致使刘某手臂上留有伤痕。为此,刘某心灰意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
立案法官在认真调查后,发现本案夫妻双方感情尚未破裂,仍然有和好可能,遂将该案纳入诉前调解程序。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的情绪都十分激动,刘某表示李某蛮不讲理,已经不再信任李某,要求离婚。刘某不舍妻子,认识到家暴行为的错误,不愿意离婚。法官经过认真观察后发现,双方经人介绍认识,恋爱时间一年多,婚前具备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生育两个子女,证明双方婚后感情良好。虽然因琐事发生争吵、打架,但李某却认为双方仍有感情,坚决不愿意离婚,双方具有很大的和好可能性。
法官以此为出发点,采取背对背的分开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告诉双方应当互谅互助、加强沟通,以最大的耐心和诚意共同维系来之不易的家庭。同时,法官从法理、事理、亲理等方面耐心细致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被告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表示一定改正。最终,刘某同意再次接纳李某,夫妻二人和好如初,刘某亦撤回了起诉。
至此,该案得以妥善调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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