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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协议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

2018年8月27日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有关婚姻家庭编部分,与现行婚姻法、收养法相比,草案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2020年5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备受关注的30天离婚冷静期未作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两会前夕表示,民法典草案中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扩展资料

蒋胜男代表建议民法典草案删除离婚冷静期:

5月19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蒋胜男建议,删除民法典草案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条款。
她认为,“离婚冷静期”以个案强制全体,容易造成更多社会问题。
冲动离婚只占5成年人可以自己负责,后悔还可复婚,无需法律救济。

蒋胜男认为,这一条既为社会热议的“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引发了社会较大争议。
条款出台的初衷本是为了避免当事人轻率、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

但以极少数人的婚姻问题强迫绝大多数人为此买单,在已经确认失败的婚姻中被迫延长痛苦,甚至因此可能激化矛盾,增加人为冲突,很可能结果与良好初衷适得其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冷静期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民法典草案作出40余处实质修改,30天离婚冷静期未作修改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因为根据最新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才能办理离婚证。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各地申请离婚人都有部分“重归于好”:

闪电新闻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了解到,今年一月份,全省申请离婚登记的约1.76万对,其中当事人主动撤销的260余对,到期自动撤销的7600余对,实际完成离婚登记的9700余对,有近45离婚申请人没有实际办理离婚登记。

2021年3月15日,武汉市民政局最新离婚数据显示,2021年1月,武汉市共受理离婚申请3096对,截至3月5日,经过“30天冷静期和30天办理期”,首批办理离婚登记1309对/月,约58夫妻申请后放弃登记。

2021年4月,根据杭州市民政局离婚数据显示:2021年1月,杭州市共受理离婚申请2186对。
在30天的冷静期内主动撤回离婚申请的16对。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也就是截止到4月2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有816对,视为“自动撤回”,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是1354对。
有38夫妻申请离婚后放弃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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