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来信:
谈恋爱之前,我以为会遇到一个爱我,把我当心上人的好男人,但现实是残酷的。只有经历过才会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期望越高失望越大,我的失望估计差不多在太平洋。
我来自湖南衡阳,今年26岁。我在成都艺术学校学习,专业是舞蹈。我对自己感觉很好。很多人说我有当明星的资本。我需要英俊、健康和多才多艺。
说实话,我能成为大家羡慕的女孩,主要得益于父母给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因为他们从小在我身上花了太多的钱,不是送我去学小提琴就是钢琴,还送我去国外接受音乐培训。
毕业后做了很多工作,做过舞蹈老师,做过女主,后来在长沙做主播,主要是因为父母在长沙给我买了房子,他们做的生意也逐渐从衡阳转移到长沙。无论站在什么角度,在长沙定居都是时间问题。
当然,留在长沙不完全是为了家人。在此之前,我一直呆在成都。说实话,成都的资源明显比长沙好。长沙虽然被称为明星城市,但在经济和娱乐产业方面仍有一定差距。
说实话,我回长沙是为了我的男朋友,准确的说是我的前男友,更直接的说是渣男。两年前,我们在成都的一个展览会上相遇。当时,他是长沙一家公司的营销总监。可以说他年轻又富有。他的父母也在做生意。长沙有别墅和豪车。
当时我是礼仪小姐。他搭讪我,问我要联系方式。过了很久,我们勾搭上了。经过三个月的约会,我们确定了男女关系。
我没想到的是他是个花花公子。当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经常消失。他几次被我抓到和别的女人有染,让我觉得恶心。但每次他都会主动向我请求原谅,希望我能给他一次机会,我已经给他不少于三次了,但他就是不肯改变。
上周,我终于受不了了,和他分手,搬出了他的家。就在昨天,我突然遇到了和我一起玩的他最好的女朋友,手牵手朝我走来。可恨的是,他们向我招手,好像是早有预谋,当着我的面扔狗粮,说要我祝福。
现在因为这件事我失眠了很久。我真的很想报复这个渣男,我也想给我最好的朋友一个教训。我想知道诉讼是否会在法庭上被接受。
主结:
你好!纽结很同情你的经历,但是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这种事情是不会被法院接受的,因为你们两个不是夫妻,如果在自由恋爱期间有外遇,那只能是道德谴责,法律无法约束。这个常识是要知道的。
但是仔细想想,这种结果对你来说不一定是坏事。如果你真的想报复他们,他们在一起是最好的报复。为什么这么说?你前男友绝对不是省油的灯。既然你可以背叛你,你最好的朋友自然会重蹈你的覆辙。
但有些事你必须明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并不是你不做,就会有人替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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