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对婚姻有什么样的规定
天主教对婚姻的规定如下: 1、确立了“一夫一妻”和“永不离异”的原则。 教会法允许以通奸,背教或严重的残酷行为为理由的司法分居,但近代意义上的离婚则不允许。但是未实现的婚姻可以通过一方当事人成为神职人员得到解除,另外也可以在任何情况下由教皇解除。此外,特定情形下,一方当事人皈依基督教可以与仍为异教徒的配偶离婚。 婚姻不能解除,但如果属于应禁止的婚姻和撤销婚姻则可以宣布无效。同时,教会法对于应禁止的婚姻和撤销婚姻的条件做了详细规定,在应禁止的婚姻中规定了族外通婚制。1215年以前规定为七等亲以内旁系血亲,旁系姻亲,此后规定为四等亲以内旁系血亲。 2、规定“双方合意为建立婚姻关系的必备条件”。 结婚时要举行宗教仪式。此外,还确定了除“同意”之外的其他决定婚姻有效的必要条件。 3、关于婚姻障碍的规则。 12世纪和13世纪的教会法简化和放松了早期以血缘关系和姻亲关系为基础的有关婚姻障碍的规则。 4、关于婚姻中女性一方地位的规定。 教会法坚持在上帝面前婚姻双方当事人平等的原则, 承认婚姻义务,忠实义务的相互性。 然而,在教会婚姻制度中,肯定了古代世俗法中夫妻不平等的原则,确认妻子处于丈夫的从属地位,而且还规定了对妇女财产以及其一般民事权利的苛刻限制。 参考文献:教会法中的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是罗马因素和日耳曼因素在基督教精神基础上的产物。 (1) 确立了“一夫一妻”和“永不离异”的原则。 教会法允许以通奸,背教或严重的残酷行为为理由的司法分居,但近代意义上的离婚则不允许。但是未实现的婚姻可以通过一方当事人成为神职人员得到解除,另外也可以在任何情况下由教皇解除。此外,特定情形下,一方当事人皈依基督教可以与仍为异教徒的配偶离婚。 婚姻不能解除,但如果属于应禁止的婚姻和撤销婚姻则可以宣布无效。同时,教会法对于应禁止的婚姻和撤销婚姻的条件做了详细规定,在应禁止的婚姻中规定了族外通婚制。1215年以前规定为七等亲以内旁系血亲,旁系姻亲,此后规定为四等亲以内旁系血亲。 (2) 规定“双方合意为建立婚姻关系的必备条件”。 结婚时要举行宗教仪式。此外,还确定了除“同意”之外的其他决定婚姻有效的必要条件。 (3) 关于婚姻障碍的规则。 12世纪和13世纪的教会法简化和放松了早期以血缘关系和姻亲关系为基础的有关婚姻障碍的规则。 (4) 关于婚姻中女性一方地位的规定。 教会法坚持在上帝面前婚姻双方当事人平等的原则, 承认婚姻义务,忠实义务的相互性。 然而,在教会婚姻制度中,肯定了古代世俗法中夫妻不平等的原则,确认妻子处于丈夫的从属地位,而且还规定了对妇女财产以及其一般民事权利的苛刻限制。
天主教是一夫一妻,一般不可以离婚,除非使用保禄特权,再就是一方加入神职人员
遇到这些没有圣经教导的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寻求; 1.祷告求问神,向神说话,听神的指示。神若在梦中向人说话,或以暗语、借喻的方法托梦于人,指示人当行的道路,就当照办。 2.听取他人的经验与意见。神有时藉着人的口让人明白他的旨意。 3.神有时藉环境让人明白他的旨意。例如事情发生前便赐给人兆头,做决定行动的过程中顺利平安。
小学的捕风捉影读后感
周末在家整理旧书,无意中看到了上学时买的一本书《捕风捉影》,粗粗翻阅,却感慨良多。在《捕风捉影》中,莎翁使用了艺术的手法含蓄地批判了一种建筑在金钱、门第上的封建婚姻,极具社会教育意义。其实早在《捕风捉影》之前,意大利和欧洲各国就流传着克劳第和喜萝的故事,本是属于骑士文学中英雄人物的克劳第和喜萝的终成眷属,理应属于英雄美人的风流韵事,但在莎翁的笔下,这位英雄人物的光彩被层层剥落,最后表现出了一位纨绔子弟的形象。克劳第还未上场时使者对他的那一番夸耀,仿佛他真是当之无愧的骑士之花了。待得其上场,表达了自己情有独钟的思想后,莎翁一个闲笔显示出了他首先关心的是女方的父亲“有没有儿子”,直到他确知喜萝是独生女儿,是梅西那总督的唯一财产继承人之后,才最终告知天下他的所谓的“爱情”。他的求爱、求婚,都按照着地道的封建统治阶级方式进行。很可笑的是在这部喜剧里中间人代他人求爱时还戴上了一个面具,隐瞒自己的身份,于是成就了一段没有感情基础的亲事,但没经得住他人三言两语的挑拨,他信以为真,在举行婚礼的祭坛前当众侮辱了新娘。当新娘把面罩摘掉时他仅仅说了一句:“又是一个喜萝!”没有一句忏悔的话语。对于喜萝死而复活他若无其事,心情是那样轻快,嬉皮笑脸地找班尼迪说他那些低级趣味的笑话去了。莎翁没有重复英雄美人的陈词滥调,他推陈出新,另外树立了一对欢喜冤家的生动形象,用戏剧性的夸张手法及不乏细致的笔触写出了这两人怎样从各不相让的斗智斗舌,转化为互相钦佩的爱慕,尽管《捕风捉影》还保留着英雄美人的故事结构,他们的好事多磨推动着戏剧情节的发展,但是是全剧有声有色,充满着喜剧气氛和时代气息的却是白特丽丝和班尼迪两个人:只要白特丽丝和班尼迪一出场,看哪,一眨眼就挤满了正厅、楼座、包厢。 ——狄更斯这显得有些喧宾夺主。原来的英雄没人只得靠边站些。一番曲折过后的是大团圆,喜剧的结尾是两队新人同时举行婚礼,其中克劳第和喜萝这一对英雄美人已黯然失色,只是旧时代的回光返照而已,莎士比亚把人文主义者的理想的光彩集中在白特丽丝和班尼迪一对身上。他们俩的结合是建立在相互理解和感情的呼应上。更可喜的是他们深陷情网,意味着从各自的偏见中摆脱出来,性格得到了成熟的发展。这也就意味着,纯朴的爱情可以培养优美的情操,可以提炼思想的意境。十六世纪末期的英国已经走向了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宗教改革之后,没落的封建阶级勾结着国内外的天主教反动势力曾经作过几次挣扎,却没能挽回失败的命运。当舞台上的班尼迪坚持摆出憎恨异性的姿态时,这样说道:哪怕就是用火烧也烧不掉我这个想法。我宁可为了这个信念死在火刑柱上。我仿佛在听人说起一个早被人遗忘的噩梦:虽然那个时候,在反动势力大本营的欧洲南部,天主教会还是在实施残酷的宗教迫害,虽然离《捕风捉影》首次上演不到四十年的光景,天主教的反动势力集结在“血腥的玛利亚”周围,在英国又一次反扑,燃起熊熊的火焰公开烧死了三百个“异教徒”。当然,封建道德就它的整体而言,没有彻底推翻,天主教会的种种教条还继续盘踞在人们的思想意识深处,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表现出来,然而单就禁欲主义这个中世纪的庞然大物而言,终究是被打垮了,只是阴魂不散地还在那里继续作祟罢了。因此在这时期的人文主义作品里,就有可能把“伪装了的禁欲主义”这一封建残余势力揭露出来,作为嘲弄的对象和喜剧的绝妙题材,博取台下的观众及读者善意的笑声。在《捕风捉影》里,喜剧因素和当时的现实生活有紧密的结合:一对青年男女总是标榜自己是独身主义,总是讥嘲爱情和婚姻,两人刚见面时就摆出痛恨异性的姿态,唇枪舌剑地斗了起来。然而这一对漂亮人物最终受到捉弄,彼此坠入情网,在狼狈不堪的境地里不得不撕下虚伪的面具,向爱情屈服,这个过程里有着叫观众和读者捧腹的笑料,笑料里含着深深的寓意。这个喜剧所揭露的基本矛盾是人文主义的先进思想对封建意识形态(禁欲主义)的进一步深入的斗争,喜剧从这里获得了它的现实意义。剧中的主要人物自欺欺人,有情却装作无情,这里就有了喜剧性格,从而产生了喜剧因素,通过“误会”,莎士比亚那一只妙笔把他想传达的思想表达的淋漓尽致,清新可喜的题材,圆熟的艺术手法的结合,成就了一部出色的喜剧作品,值得我们阅读和回味。
天主教的婚姻怎样才算婚姻无效
好像是不能的。但是要看你跟你老婆之前的婚姻是否真是经过婚配圣事的,因为不知道你老婆是不是教友,如果一方不是教友的话,教会一般只是给予一个祝福,而不是给婚配的。如果是婚配圣事,那基本上就不能离了。因为教会的婚姻圣事是一个神圣而不可拆散性的,既然在婚配的时候双方已经在天主面前发了誓要一生在一起,那至少说明你们在之前已经互相了解并达到在一起的条件了,而不是随随便便的就结婚的。而到了结婚后再发现对方有外遇,这只能说明你在婚前没有认清对方的真面目而冒冒失失就结婚了。 当然现在的情况看来错误在于你老婆,如果她是教友的话,她犯的是第六诫和第九诫,那她自己会知道自己的罪的,应该不会这么大胆。所以,归根结底,虽然你没有说明你老婆是不是教友,但是看起来她不是。这个情况的话,我只能说好像啊,貌似是叫保禄特权的,说如果一方不是教友,那就算实行了婚配圣事,而非教友的一方又有了外遇要求离婚,那貌似是可以宣布婚配无效的。 一切最好以教会法典为主,建议你去查阅一下这方面的法典,有时候神职人员或者一些人的建议并不一定都是正确的。
在这种情形之下。把我手头的一则资料提供给您,请参考、教区:12-15),信友应请本堂神父向主教办理解除手续(参法典1143-1147):也叫保禄特恩:是有关婚姻之特权。根据保禄书信,一方于领洗后,夫妻之间不信主的一方若要离去,若按教会的规距处理,教友一方则不必受拘束(格前7,还需在您所在的堂区,为了保护信仰,可用此保禄特权解除之。遇此特殊情形您对具体情况表述的不很清楚。双方未领洗者所缔结的婚姻,就由他(她)离去。 保禄特权。即便是清楚了
这件事谁也不能根据你说的这些情况就贸然下定论,包括神父也不能!最稳妥的办法是去找你的本堂神父或者给你们祝福婚姻领婚配的那位神父说明你的情况,由他帮你解决这件事!我也是天主教教友!
你好,我也是天主教徒,同样也遇到了和你类似的婚姻状况。我是个女孩,是男方提出的。他也是天主教徒。我想知道你的事最后妥善解决了吗?
从网上阅:天主教法典 第四卷 教会圣化职 第七题 婚姻圣事,这里不方便。
外遇的话,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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